笑倾城

Pippi 发表于 2012-09-12 00:00:00

仿佛一粒朱砂痣.在心头,隐隐作痛,却也欢喜
还是那一笑倾城,万芳醉态,无人可比...

      

情不知所至,一往而深

Pippi 发表于 2010-02-02 14:03:10

情不知所至,一往而深。

这句话要献给Bright Star 里的Fanny 小姐。虽然影片宣传的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John Keats的爱情故事,但从片名和情节构思来看,导演着力要表现的是Fanny小姐无悔执着的爱恋。

演Fanny Brawne的女演员并不美,最要命的是身材壮硕,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像个腰圆膀粗的大妈,但如果细看她的脸,你会发现平凡中的一丝秀美,温婉中的一点倔强。这或许就是导演要塑造的Fanny小姐:她只是个邻家女孩,痴迷于裁衣绣花,热衷于舞会派对,不好舞文弄墨,不谙诗词书画。一开始Fanny对于Keats的关注,多半是因为她常常遭到Keats的同居密友Brown先生的冷嘲热讽,对她裁布织衣的无上热情表示轻蔑于不屑而好奇于那位被Brown先生奉为天赋秉义的人物又有何卓绝的功勋。

于是对诗歌一窍不通的Fanny小姐派她的小妹妹Toots去买来了Keats的Endymion。小姑娘还天真坦诚地告诉书店老板:我姐姐见过这个诗人,想读读他的诗来看看他是不是个白痴。

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 ever:
Its loveliness increases; it will never
Pass into nothingness; but still will keep
A bower quiet for us, and a sleep
Full of sweet dreams, and health, and quiet breathing. 

这段选自Endymion关于美的赞誉迅速地吸引了Fanny,dumb to poetry 的Fanny小姐迅速地坠入与诗歌的热恋之中,或者说与Keats的诗歌,或者说与Keats本人。

有才情的男人的才情一半是满足自身心智发泄需要,一半是到女人中寻求共鸣,以体现其才情在精神审美世界与物质审美世界里最大价值的发挥。虽然Keats在后来给Fanny上诗歌课时说:A poet is not at all poetical. 但是在我等凡人眼里,诗人是最具诗情诗意的。即使放在这个文学早已式微没落,实用主义当道的年代,才情二字,仍然可以吸引如我这般仰慕才子的女儿心。对Fanny小姐来说,Keats是唤醒她内心对美孜孜不倦的追求,之前她以为美存在于她亲手缝制的华服里,而现在她发现在诗歌里有着同样摄人魂魄的美。

然而Brown先生,Brown先生是影片里一个卑鄙得有趣的角色。他有着文人所谓的清高,主要表现于他对Fanny小姐做针线活此等俗事的极度蔑视以及她三番五次打扰自己与Keats的创作,使自己灵感丧失的深恶痛绝。关于他对Keats 和Fanny恋爱的阻挠,我一直觉得很好笑。因为Brown先生表现得一会儿像Keats他爹,一会儿像Keats他爱人,以至于我深深地以为Brown先生对Keats有着超越其他一切情感的情感。但影片最后,Brown先生还是回归到他与Keats的“友情”。这大概就是像我们导师在解释Shakespeare 的Sonnets里反复出现的young man以及一首首痴心绝对的爱情诗时所说的一样:他们不是homosexuals,他们是soul mates. 其实Keats更多的像是Brown的parasite, 因为Keats太穷了,穷到只好以寄生为生。

回到Fanny。Brown先生对Fanny突然的诗心大发表示极度不解和怀疑,于是他深切地质问Fanny:你到底是出于真心还是在演戏?Brown先生真是太不懂女人心了。女人是易变的。易变的一种就是她甘心情愿地为她所爱的人而改变。所以我们常常听闻的总是某女在谈恋爱后开始对镜贴花黄了,开始聚众绣花打围巾了,开始娇声细语莺莺燕燕了,而Fanny小姐则是要苦心学诗了,因为她由诗爱人,又由人爱诗。此番心意岂能谓其不真?

影片把Keats与Fanny的热恋描画得唯美而浪漫:春日山坡上轻甜的初吻,繁花杂树下牵手的奔跑,想跟小妹妹Toots隐藏彼此亲密的顽皮,都在英国乡间暖暖的阳光得映照下显得甜蜜温馨。这种轻灵的画面好像很少出现在英国年代剧里,也许就像有的影评所说那样,Bright Star 摆脱了传统年代剧的刻板。你看到和想到的仿佛就是自己曾经的爱恋,总在某一刻可以无忧无虑,无愁无恼。

对于Fanny来说,这是她与Keats生命中最璀璨的一瞬。就如同她后来所说,她希望一觉醒来,那些无边无尽的苦痛只是一场梦魇,她又可以回到当初的快乐与无忧。

春日的相聚迎来的却是夏日的分离。寄生的Keats要跟着同居密友Brown去伦敦。

Keats像所有想表现自己无私和无奈的好男人一样对Fanny说:我太穷了,我一无所有,我离开了你就能去寻找自己的幸福。男人有时候不理解对女人而言幸福是什么。对一个真正爱你的女人来说,幸福不是你离开我去找个值得你爱的人,而是我们在一起,我为你创造幸福。因为对像Fanny那样的女人来说,在她脑子里,与值得她爱的Keats在一起占据了一切,不管他是否贫困潦倒,一无所有。

但Keats还是离开了,于是在漫漫长夏里,Fanny等待的是Keats能带给她哪怕是片言只语的讯息。

影片里Keats写给Fanny的情书深得我爱,我还专门花了点小工夫把它记了下来:

My dearest lady,

   I am now at a very pleasant cottage window,looking onto a beautiful hilly country, with a view of the sea. The morning is very fine. I do not know how elastic my spirit might be, what pleasure I might have in living here if the remembrance of you did not weigh so upon me. Ask yourself, my love, whether you are not very cruel to have so entrammelled me, so destroyed my freedom. 
   For myself, I know not how to express my devotion to so fair a form. I want a brighter word than bright, a fairer word than fair. I almost wish we were butterflies and lived but three summer days. Three such days with you I could fill with more delight than fifty common years could ever contain.
   Will you confess this in a letter you must write immediately and do all you can to console me in it, make it rich as a draft of poppies to intoxicate me, write the softest words and kiss them that I may at least touch my lips where yours have been.



   I have two luxuries to brood over in my walks: your loveliness and the hour of my death. Oh that I could have possession of them in the same minute. I never knew before what such a love as you have made me feel was. I did not believe in it. But if you will fully love me, though there may be some fire, it will not be more than we can bear when moistened and bedewed with pleasure.

诗人为爱想象,诗人的爱人却为爱作为。Keats写到蝴蝶,Fanny便抓来蝴蝶,仿佛这般就能看到她与Keats这对爱侣相依相偎,痴痴缠缠。Keats说亲爱的请你写下最温柔的文字并亲吻它们,那么我便能让我的双唇触碰你曾留下唇印的地方,Fanny便痴吻信纸,为了爱人能一吻芳泽。

但命运却是如此这般,像Keats所说: We have woven a web, you and I , attached to this world, but a seperate world of our invention. 美好,爱,只是短暂;贫穷,分离,疾病以至最后的死亡成为Keats预言中的那团火,却不可承受。

当病入膏肓的Keats要Fanny剪断这张他们编织起来却敌不过命运的情网时,Fanny拒绝了。她和Keats订婚,戴上戒指,直面结婚誓词里提到的所有不幸。

Bright Star 也许是Keats 送给Fanny最贴切的礼物,也许是Fanny心中对这短暂流离爱情的最后悼念:

Bright star, would I were stedfast as thou art--
Not in lone splendour hung aloft the night
And watching, with eternal lids apart,
Like nature's patient, sleepless Eremite,
The moving waters at their priestlike task
Of pure ablution round earth's human shores,
Or gazing on the new soft-fallen mask
Of snow upon the mountains and the moors--
No--yet still stedfast, still unchangeable,
Pillow'd upon my fair love's ripening breast,
To feel for ever its soft fall and swell,
Awake for ever in a sweet unrest,
Still, still to hear her tender-taken breath,
And so live ever--or else swoon to death.

情不知所至,一往而深。

不知这是否是导演美好的希翼:因为到今世,世间纵有Keats, 大概也再无Fanny了。
关键词(Tag): 电影 济慈 明亮的星

快点快点

Pippi 发表于 2009-04-23 13:51:35

我强烈地感觉这段时间是我自己把自己整得很惨。

一会儿设想自己是个怨妇,一会儿设想自己是个懦夫。没完没了地跟自己过不去,想象一个个糟糕的结局,却什么都不想做。

唯一想做的是变成一条黏黏的鱼——那种身上有吸盘的鱼,粘在另一条大鱼的腹部,不同的是,真正的鱼做这事是偷偷摸摸的,被揩油的大鱼往往不知情;但我却希望大鱼能一边不断地跟我唠嗑,一边带着我遨游世界。

没出息。

其实我不是那种有吸盘的鱼呢。我应该是条独立漂亮的小鱼,可以跟大鱼手拉手地游;说不定,我是一只水母,一条海马,或者一只海龟!总之,很漂亮,独立自由的物种,或温和或有攻击性。

是不是?

也许我刚刚出生,嗯,有点怕,所以黏黏的,但是总会长成一条独立漂亮的小鱼的。

应该是。

我看到那条大鱼在呵呵笑,摇摇摆摆地向前游,他肯定在想:那条小笨鱼啊,快点快点,老是胡思乱想发发呆,耽误时间。快点快点。

嗯,快点快点。

关键词(Tag): 快点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Pippi 发表于 2009-04-15 12:17:38

谎言重复一千遍是真理,真理重复一千遍则是陈词滥调。但我们不能因为是陈词滥调而否认它是真理,同时又不能因为它是真理而不去怀疑它的前世是否是谎言。

这个世界就是那么诡辩无常。

今天看了一份关于女同性恋群体的调查访谈,有一个观点让我很惊异,说有调查认为其实普通人群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双性恋。这个结论颠覆了我惯常认为异性恋才是人类常态的看法。被访者认为,从生理因素上来说,人可以成为同性恋也可以成为异性恋;但从社会环境来说,你从小受到的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决定了你只能成为一个异性恋。所以,异性恋占多数是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多数人都是同性恋这个观点。如果这个调查结论具有很大的可靠性,那么使我感到更为惊异的是社会环境,英语上所谓“social conventions”的力量竟是如此之巨大。仅从同性恋问题上来看,社会环境将人的生理常态由双性恋刻意扭转成异性恋,并且将它上升为绝对的主流,从而导致同性恋群体被异类化边缘化。社会环境,或者说是世俗观念这种将某种现象主流化规范化并排挤施压于其他一切违背这种规范的作用可以说是大得让人畏惧。当然,这种看法建立的前提是绝大部分人是双性恋这个结论属实。因为作为一个在这种结论下“由社会环境而决定的异性恋”,我可能会认为这只是同性恋或双性恋群体为获得与异性恋相同的认可度所作的一种努力。但我想说明的是,无论如何,一个社会逐步形成的一些约定俗成的惯常的力量倒是毋庸置疑地影响巨大。

我的感觉是,中国社会从古以来就是固定观念大于法律观念的。说得极端点,一个人犯了法,惹了杀头官司还不一定死得掉;但若他违背了社会惯例,过于特立独行,出格了,他指不定就被唾沫星子给淹死了。

其实社会惯例是什么?我的理解是伦理道德占了一部分,价值观占了一部分。打个不大合适的比方,社会惯例是一个社会的“潜规则”,如果没赶着主流的潮流跟着“潜”,那你就会深海长眠。

于是又有一个问题产生,那这些社会惯例的始作俑者是谁呢?从历史上看,可能是某个人提出一个观点,统治者觉得不错,符合他的阶级利益,于是大力推广。比如朱熹的一些伦理观念就属于这一类。而有一些则可能来自民间,属于一种源于草根用于草根的观念。无论哪一种,作为一种社会惯例,都会存在一长段时间影响一大部分人。

而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社会惯例究竟是合理还是不合理?这就是社会惯例的一个威慑力。因为在它存在并产生影响的那一段过程中,它必然被认为是合理的,而与之相违背的东西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不合理的。社会惯例的合理性非常奇特,因为很少有人会去验证它的合理性,因为处于这样的社会中想到要去验证的人往往是被认为不合理的,除非一种新的截然相反的社会惯例的产生才有可能推翻旧的,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因为要绝大部分人摒弃旧的想法而接受新的想法是件困难的事。

进而又有一个问题产生,既然让绝大部分人接受一个共同的观念如此困难,那么那些存在过的或是现在正在存在运作的社会惯例是如何根植到人们的脑袋里去的呢?第一,我要声明的是我并不反对所有的社会惯例,因为有一些确实是合理的,所以我们应该本着相信人类判断能力的观点,认为人们接受这些社会惯例是觉得它们符合整个社会需要向光明方向前进的标准以及人性的标准;第二,这些社会惯例多少符合人们,至少是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这一部分人往往是社会的强势群体,如统治者,如男性。而那些无利可得或是利益被牺牲的群体,一方面可能因为被严酷压迫和禁锢而不敢发声,一方面可能相信了“重复一千遍后”变为真理的谎言而默默接受了这种惯例。

一个社会的存在必然有一系列的社会惯例的存在,这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有它的必要性,但我要指出的它不是权威的。因为一定程度上,它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它可能仅仅指出了部分合理性。所以社会惯例的存在需要允许有不符合社会惯例的行为以及质疑社会惯例合理性的行为的存在。社会惯例,当然我指的是合理的社会惯例只是为人们提供一种可能性,而不是要去圈定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因此,同性恋或双性恋并不等同于变态或道德败坏;一个成功幸福的人生并不等同于有车有房结婚生子;一条被一千个人走过并认定是条不好的路的路并不一定不适合你去走。

。。。

当然,我们尊重的和反对的有些东西如常:我们尊重“长期、固定、有感情的性关系”,反对滥交;我们尊重勤劳致富,反对好吃懒作,但我们并不觉得富就是有车有房三室两厅;我们尊重有经济头脑,会赚钱的成功人士,反对靠歪门邪道捞钱的猥琐小人,但我们不觉的所有的人都得学经济,学管理,拿MBA。

参差多态乃是幸福本源。不要说罗素老人家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句话倒可以广泛滥用。

只是不知道若干年后,我会不会自己首先把自己打倒:明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还是规规矩矩种葡萄去吧!

谁知道呢。

饿不饿

Pippi 发表于 2009-03-27 14:28:13

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肯定不会每天都甜言蜜语,可能说的最多的就是,睡的好吗,饿不饿?

但是“饿不饿”这三个字,实际上就是我爱你。

                                                                                                                   ——黄磊

So:

饿不饿?饿不饿?饿不饿????


关键词(Tag): 饿不饿

我只是想放首歌

Pippi 发表于 2009-02-13 16:07:14

愿这世界如童话 抱着想像实现它

就算世界无童话 放下包袱完成它


关键词(Tag): 卫兰 就算世界无童话